近日,济宁市生态环境局金乡县分局开展涉VOCs企业活性炭使用情况专项检查行动。
此次检查行动,相关业务科室分成三个检查组,深入企业现场进行指导帮扶,通过查阅企业环评资料、VOCs治理设施设计文件、活性炭批次监测报告等,指导帮助企业正确选用合格活性炭,规范设施运行维护,完善台账记录。通过对市名单内71家涉VOCs企业活性炭使用情况实地摸底调查,详细掌握了企业活性炭使用类型、最近更换时间、是否有活性炭检测报告等信息,填报涉VOCs企业活性炭使用情况统计表,对于已关停、破产、长期停产或已不再使用活性炭企业进行备注,对比2021年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,梳理出市名单外90余家涉活性炭使用企业,组织有关镇街、产业园对相关信息核实填报,确保全县活性炭使用企业应纳尽纳。对检查中发现的活性炭质量不合格、装填不规范、应换未换的,责令企业立即进行更换,做好更换记录,执法人员将问题汇总成册,建立整改台账,不定期对整改情况开展“回头看”,保障问题整改到位。
下一步,济宁市生态环境局金乡县分局将继续加大辖区重点企业执法检查、抽查力度,严厉查处环境违法行为,坚决打好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,全力守护“金乡蓝”。
